9月25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發布,部署24條舉措,持續促進就業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其中提出:
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就業促進協調聯動
(一)強化宏觀調控就業優先導向。把高質量充分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先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促進財政、貨幣、產業、價格、就業等政策協同發力,提高發展的就業帶動力。健全就業影響評估機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項目確定、重大生產力布局要同步開展崗位創造、失業風險評估,構建就業友好型發展方式。
(二)增強現代化產業體系就業協同性。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布局建設未來產業,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努力創造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推進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加快生活性服務業多樣化發展,擴大第三產業就業容量。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增強農業就業吸引力。
(三)支持各類經營主體穩崗擴崗。發揮國有企業就業引領作用,綜合運用財政支持、稅收優惠、金融支持、社會保障等政策,引導各類主體更好履行穩崗擴崗社會責任。支持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和企業,對就業示范效應好的經營主體,同等條件下優先保障建設用地計劃,優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務。
(四)提升區域協調發展就業承載力。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加快形成一批服務融通、政策貫通、渠道暢通的就業集聚區和增長極。引導資金、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從中心城市向腹地有序轉移,加大對革命老區、邊境地區、資源枯竭地區等政策傾斜,促進區域間就業均衡發展。
(五)培育就業擴容提質新動能。拓展數字經濟就業新空間,大力推進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支持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做好數字轉型中的崗位挖潛、職業轉換。增加綠色就業新機會,積極發展節能降碳、環境保護、生態保護修復和利用等綠色產業,推動綠色發展和就業增長協同增效。開辟康養就業新領域,發展銀發經濟,促進健康與養老、旅游、休閑、食品等產業深度融合,催生新的就業增長點。
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
(六)提高教育供給與人才需求的匹配度。適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科學研判人力資源發展趨勢,統籌抓好教育、培訓和就業。推動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擴大理工農醫類專業招生規模,根據社會需要、產業需求、職業開發優化調整學科專業設置。將就業狀況作為辦學資源配置、教育質量評估、招生計劃安排的重要依據,對就業質量不高的專業實行紅黃牌提示制度。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推進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科教融匯,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推進技工教育高質量特色發展,組建一批技工教育聯盟(集團),遴選建設一批優質技工院校和優質專業。將職業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養全過程,推動在普通高中階段開展職業啟蒙、職業認知、職業體驗。
(七)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技能中國行動,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構建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覆蓋職業生涯全程的技能培訓制度。加強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鼓勵企業建設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形成以市場化培訓為主導、行業企業自主培訓為主體的職業技能培訓供給體系。指導企業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保證60%以上的經費用于一線職工教育培訓,允許用于企業建立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
(八)拓寬技能人才發展通道。建立完善國家資歷框架,推動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相應職稱、學歷雙向比照認定,推進“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證書”制度實施,積極挖掘培育新的職業序列,及時發布新職業。暢通職業發展通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特級技師、首席技師評聘工作,建立一批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工匠創新工作室。動態發布技能人才薪酬價位信息,引導企業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健全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全國職業技能大賽為龍頭、全國行業和地方各級職業技能競賽以及專項賽為主體、企業和院校職業技能比賽為基礎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完善相關表彰獎勵政策。
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
(九)拓展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成才渠道。促進市場化就業,完善工資待遇、職稱評聘、培訓升學等政策,開發更多有利于發揮所學所長的就業崗位,鼓勵青年投身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城鄉基層和中小微企業就業創業,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到位于縣鄉中小微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青年就業服務效能,強化針對性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技能培訓、見習實習,形成銜接校內校外、助力成長成才的服務支撐。實施青年就業啟航、“宏志助航”等專項計劃,強化對困難家庭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的就業幫扶,促進其盡早就業、融入社會。支持留學回國人員同等享受就業創業政策和服務。
(十)做好退役軍人就業服務保障。健全學歷教育與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個性化培訓并行的退役軍人教育培訓體系。挖掘崗位資源,探索“教培先行、崗位跟進”就業模式,鼓勵優秀退役軍人按有關規定到黨的基層組織、城鄉社區和退役軍人服務機構工作。引導退役軍人圍繞國家重點扶持領域創業。
(十一)拓寬農村勞動力就業增收空間。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推出一批適應鄉村全面振興需要的新職業,注重引導外出人才返鄉、城市人才下鄉創業,實施以工代賑,加快形成雙向流動、互融互通的統籌城鄉就業格局。組建區域勞務協作聯盟,開展勞務品牌認定培育,完善就業服務、職業培訓、權益維護一體化外出務工服務體系。推動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幫扶常態化,防止因失業導致規模性返貧。
(十二)完善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制度。加強對大齡、殘疾、較長時間失業等就業困難群體的幫扶,合理確定、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完善及時發現、優先服務、精準幫扶、動態管理的就業援助制度。鼓勵支持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統籌用好公益性崗位,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就業崗位,加強求職就業、技能培訓等服務。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的用人單位,要依法保障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工傷保障等基本權益,支持用人單位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十三)優化自主創業靈活就業保障制度。健全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創業孵化、創業活動支持體系,優化創業促進就業政策環境,提升創業質量。支持靈活就業健康發展,建設區域性行業性零工市場、功能化便捷化零工驛站。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擴大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對平臺勞動規則的知情權、參與權,暢通勞動者維權渠道。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
健全精準高效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
(十四)完善覆蓋全民的就業公共服務制度。堅持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完善服務清單,強化常住地、就業地服務責任,推動就業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廣覆蓋、用人主體廣惠及、就業創業全貫通。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發揮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示范項目作用,定期開展業務練兵、技能比武,支持就業公共服務機構、高校等的就業服務從業者申報相關專業職稱,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創新發展、擴大服務供給。
(十五)夯實基層導向的就業公共服務基礎。將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及國土空間相關規劃,綜合區位特點、人群特征、服務半徑,布局服務設施、人員隊伍,促進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就業困難群體傾斜。將基層就業公共服務融入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范疇,納入基層民生保障服務事項,打造“家門口”就業服務站、“15分鐘”就業服務圈,健全標識統一、布局合理、服務規范、運行高效的基層就業公共服務網絡。
(十六)推行數字賦能的就業公共服務模式。建立全國統一的就業信息資源庫,推出全國就業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就業事項一體化辦理、精準化服務、智能化監管。推廣數字賦能、實地摸排、精準服務的模式,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公安、民政、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數據共享比對,將政策和服務主動精準推送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提升勞動者就業權益保障水平
(十七)保障平等就業權利。堅決破除影響勞動力、人才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同步推進戶籍、用人、檔案等服務改革,消除地域、身份、性別、年齡等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暢通社會流動渠道。健全就業歧視救濟機制,依法納入勞動保障監察范圍,完善民事支持起訴機制,穩妥開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完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集中就業、自主就業促進機制,發揮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促進就業作用。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技能培訓、職業健康與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業扶持等支持體系,構建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
(十八)促進勞動報酬合理增長。健全勞動、知識、技術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次分配機制,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強對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指導,完善勞動者工資決定、合理增長、支付保障機制。
(十九)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推動企業依法保障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隊伍建設,持續整治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有效治理欠薪欠保、違法裁員、求職陷阱等亂象。
(二十)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推動用人單位及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會保障制度,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推動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向職業勞動者廣覆蓋。完善就業與失業保險、最低生活保障聯動機制,按規定兌現失業保險待遇,提供分層分類社會救助,調整完善低保漸退期限和就業成本扣減規定。
凝聚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工作合力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工作的各領域全過程。將就業工作作為縣以上黨政領導班子績效考核重要內容,按有關規定開展就業工作表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就業當作民生頭等大事,加強組織實施,健全制度機制,增強工作合力,結合實際抓好本意見貫徹落實,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二十二)強化支撐保障。研究完善就業促進、反就業歧視相關法律制度。合理安排就業補助資金,統籌用好失業保險基金、各類產業引導基金等促進就業,完善政府購買就業公共服務制度。加快建構中國就業理論體系,加強就業理論研究和咨詢智庫建設。強化就業領域國際合作,建立常態化對話機制,提升我國在就業領域的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
(二十三)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建立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統計監測體系,建立就業崗位調查制度,適時開展高質量充分就業評估。完善規模性失業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加強監測預警、政策儲備和應急處置,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妥善應對就業領域重大風險。積極應對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快速發展對就業的影響。
(二十四)營造良好氛圍。適時開展集中性就業促進和技能宣傳活動,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及時總結宣傳典型經驗和實施成效,加強輿論引導,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就業的良好氛圍。
轉自——中國青年報